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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他人同一天提交商标申请,商标权归谁所有?

发布:2020-03-20
小编/来源:https://www.xfsw.com/
摘要:
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二章第十九条: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,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,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,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
  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二章第十九条: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,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,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,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.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,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,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;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,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,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.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,视为放弃申请,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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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个人申请和机构申请的区别

还有权禁止他人在一定范围的非类似商品上注册

商标不注册不能使用吗